文件翻譯公證 6月正值畢業季但如今很多大學都有設定所謂 翻譯英文畢業門坎學生除了要修滿學分還必需考到相幹的英檢證明 才能順遂畢業但對如許的劃定政大法令系學生賴怡伶感覺完全不公道強調並不是否決學校設立結業門坎而是否決校方額外叫學生付錢去考沒列入學分課程的英文檢定,賴怡伶雖然已考很多益855分的高分但她謝絕繳交及格證實,是以得延後卒業賴怡伶向黉舍提起行政訴訟不過台北高檔行政法院則判她敗訴 判決指出按照大法官解釋,大學自治是憲法第十一條的講學自由保障局限,大學對於課程設計和畢業前提享有自治權是以判賴怡伶敗訴政治大學默示設立英文卒業門坎,起點是為學生好,希望能增加職場競爭力,不過學生賴怡伶主張,黉舍沒供給任何英檢教學,就強迫考英檢 還設為畢業門檻,完全不公道將會繼續上訴